产品释义:
我行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币贷款。
申请条件:
(1)借款人依法设立;
(2)借款用途明确、合法;
(3)借款人生产经营合法、合规;
(4)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
(5)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6)借款人意向在我行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
(7)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
(8)本行信贷管理制度规定的其他条件。
适用对象: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批准依法成立,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机构。
贷款用途:
主要用于满足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为耗用或销售而储存的各类存货、季节性物资储备等生产经营周转性或临时性的资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