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委员会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都昌九银村镇银行(以下简称为本行)近期关联交易披露如下。
- 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情况
1.至2023年9月末,关联方吴某某在本行有贷款金额400万元,贷款余额400万元。占资本净额6.79%,与关联方李某某纳入统一授信,未超本行集团授信资本净额15%。
2.至2023年9月末,关联方李某某在本行有贷款金额330万元,贷款余额330万元。占资本净额5.61%,与关联方吴某某纳入统一授信,未超本行集团授信资本净额15%。
- 关联交易对手情况
都昌某某有限公司在本行持股500万元,占股比10.00%,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不含砂石)、汽车(除小桥车)装璜材料、水暖器材、废旧物资回收、房屋租赁。该公司法人代表与李某某为兄妹关系,吴某某与该公司法人代表为夫妻关系,吴某某和李某某都为本行关联方。
- 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按照商业原则和内部审批程序,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国家规定、市场价格,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 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1.至2023年9月末,关联方吴某某在本行有贷款金额400万元,贷款余额400万元。担保方式为保证,贷款利率6.09%,未优于其他客户。占资本净额6.79%,未超本行集团授信资本净额15%。其关联交易依法合规,无风险暴露。
2.至2023年9月末,关联方李某某在本行有贷款金额330万元,贷款余额330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贷款利率6%,未优于其他客户。占资本净额5.61%,未超本行集团授信资本净额15%。其关联交易依法合规,无风险暴露。
-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审查审批情况
以上授信贷款都已经通过董事会和关联交易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都昌九银村镇银行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