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1号)及《中山小榄村镇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中山小榄村镇银行2023年第三季度一般关联交易合并披露如下:
授信类一般关联交易:0.00万元;
资产转移类一般关联交易:0.00万元;
服务类一般关联交易:0.00万元;
存款和其他类型一般关联交易,以及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可能引致本行利益转移的事项:500万元。
以上交易已剔除免于披露的关联交易内容。
特此公告。
中山小榄村镇银行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