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 1号)有关规定,现将资溪九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我行 ”)2023年四季度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截至2023年四季度末,我行授信类关联交易余额共计4540万元,剔除质押的保证金、银行存单金额0万元、关联方银行同业业务4000万元(不适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关联交易集中度的限额要求),授信类关联交易净额共计540万元,占我行2023年三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2.76%,低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关联交易集中度的限额要求,详见表 1。
表1:2023年四季度末授信类关联交易余额及集中度情况表
关联交易指标 | 关联交易净额(万元) | 监管要求 | 我行占比情况 | |
全部关联方 | 540 | 50% | 12.76% | |
其中 | 自然人关联方 | 0 | / | 0% |
法人关联方 | 540 | / | 12.76% | |
关联方银行同业业务 | 4000 | / | / | |
最大单一集团客户 | 540 | 15% | 12.76% | |
最大单户关联方 | 360 | 10% | 8.51% |
2023年四季度,我行无一般关联交易
表2:2023年四季度一般关联交易情况表
关联交易类型 | 当季发生额(万元) | 我行占比情况 |
授信类关联交易 | 0 | 0 |
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 | 0 | 0 |
服务类关联交易 | 0 | 0 |
存款和其他类型关联交易 | 0 | 0 |
(2023年四季度一般关联交易情况表表内数据为当季发生额,不包含《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豁免审议和披露的关联交易)
资溪九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