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小榄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2024年度第二次行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小榄村镇银行关联法人广东永懿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的存款议案》,同意给予广东永懿能源销售有限公司一笔二年期的保函定期保证金存款,按现挂牌利率2.2%执行固定利率。由于广东永懿能源销售有限公司为我行关联方,且账户单笔交易金额已达到我行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属于重大关联交易。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该笔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我行给予广东永懿能源销售有限公司保函定期保证金存款580万元,有效期两年。董事会授权高级管理层对于单个集团关联客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定期或协议存款,在满足存款定价不优于非关联方的前提条件下,自行开展相关存款业务,授权范围内的、免于审议和披露的关联交易,将按季度向关联交易委员会进行报备。
二、交易对手情况
关联方名称 | 经济性质或类型 | 主营业务或经营范围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 与我行的关联关系 |
广东永懿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电力、热力的供应和销售,燃气经营,电力、热力和能源技术的咨询服务(以上涉及电力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黄健秋 | 小榄镇永宁联岗路117号综合楼首层 | 3000万元 | 中山市小榄镇房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 |
三、定价政策
该笔关联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进行定价,交易条件不优于对同类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我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我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广东永懿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存款类关联交易金额580万元,占我行2023年四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13%。
五、行长办公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我行2024年度第二次行长办公会议对我行与广东永懿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的上述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并通过上述关联交易议案。
六、行长办公会发表意见情况
我行高级管理层均认为我行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银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关联交易对我行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我行正常授信业务,对我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中山小榄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