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九银艺术村镇银行(以下简称“我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庐山九银艺术村镇银行2022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及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报告》,同意给予庐山市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星子庐山温泉水有限公司授信总额300万元、庐山工发物流贸易有限公司授信总额200万元(以下简称“庐山市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授信总额500万元(其中敞口金额500万元,100%保证金或银行存单质押的低信用风险业务额度0万元)。由于庐山市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我行主要股东,其名下的关联方的星子庐山温泉水有限公司、庐山工发物流贸易有限公司的授信金额均超过我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均属于重大关联交易。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两笔笔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我行给予庐山市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3年期授信额度500万元(其中敞口金额500万元, 100%保证金或银行存单质押的低信用风险业务额度0万元),授信主体为其关联方星子庐山温泉水有限公司、庐山工发物流贸易有限公司,授信品种均为流动资金贷款。董事会授权高级管理层在授信条件及定价政策不优于非关联方的前提下,根据庐山市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资金需求在额度范围内对受信企业间的额度进行调剂使用,授信方案报我行有权审批人审批通过后,报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后用信。
二、交易对手情况
关联方名称 | 经济性质或类型 | 主营业务或经营范围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 与我行的关联关系 |
星子庐山温泉水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非饮用地热水供应;水管安装、维修;水管材料销售 | 李南林 | 中国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江西省九江市星子县温泉镇 | 6500万元 | 庐山市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孙公司 |
庐山工发物流贸易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冷藏车道路运输;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餐饮配送服务;搬运装卸服务; | 万建华 | 中国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工业园区金鹿科技园 | 1000万元 | 庐山市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孙公司 |
三、定价政策
该笔关联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进行定价,交易条件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我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我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庐山市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授信总额500万元(其中敞口金额500万元,低信用风险业务额度0万元),若额度全部使用,庐山市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授信类关联交易净额(即授信金额剔除质押的保证金存款或银行存单后的金额)将占我行2024年3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1.77%;其中最大单个关联方星子庐山温泉水有限公司授信类关联交易净额300万元,占我行2024年3季度末资本净额7.06%;关联方庐山工发物流贸易有限公司授信类关联交易净额200万元,占我行2024年3季度末资本净额4.71%,均低于监管10%的限额。
五、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我行第二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对我行与庐山市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授信的上述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初审,通过上述关联交易额度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我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额度议案。
六、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我行董事均认为我行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银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关联交易对我行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我行正常授信业务,对我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庐山九银艺术村镇银行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