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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小榄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中山市小榄镇城镇建设发展总公司)

中山小榄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2024年度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山小榄村镇银行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给与中山小榄村镇银行关联法人中山市小榄镇城镇建设发展总公司存款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10000万元。由于中山市小榄镇城镇建设发展总公司为我行关联方,且账户单笔交易金额已达到我行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属于重大关联交易。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该笔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中山市小榄镇城镇建设发展总公司在我行存入一笔单位协定存款1367万元,有效期年。董事会授权高级管理层在存款定价政策不优于非关联方的前提下,根据董事会对中山市小榄镇城镇建设发展总公司存款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在审批额度内的存款方案报我行有权审批人通过后,报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后使用。 

二、交易对手情况

关联方名称

经济性质或类型

主营业务或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与我行的关联关系

中山市小榄镇城镇建设发展总公司

集体所有制

合资合作办企业;出租、出售商品房;销售:建筑材料、木材、装饰材料、百货、五金交电、金属材料、粮油;房地产开发经营;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麦宏昌

中山市小榄镇升平中路10号16楼

2320万元

我行股东

三、定价政策

该笔关联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进行定价,交易条件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我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我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中山市小榄镇城镇建设发展总公司存款类关联交易1367万元,占我行2024季度末资本净额的2.63%。

五、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我行第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4年第次会议对我行与中山市小榄镇城镇建设发展总公司上述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初审,通过上述关联交易额度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我行第届董事会第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额度议案。

六、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我行董事均认为我行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银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关联交易对我行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我行正常存款业务,对我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中山小榄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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