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九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崇仁九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2025年度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崇仁九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自然人乐*存款关联交易的议案》《崇仁九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自然人章**存款关联交易的议案》《崇仁九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自然人章**存款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给与崇仁九银村镇银行关联自然人乐*一笔存款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46万元、关联自然人章**两笔存款类关联交易预计单笔额度50万元。由于乐*、章**为我行关联方,且账户单笔交易金额已达到我行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属于重大关联交易。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该笔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乐*在我行存入一笔定期存款46万元,有效期三年,利率2.3%;章**在我行存入两笔定期存款,且单笔均为50万元,有效期三年,利率2.3%。根据董事会对乐*、章**存款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在审批额度内的存款方案报我行有权审批人通过后,报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后使用。
二、交易对手情况
关联方名称 | 经济性质或类型 | 主营业务或经营范围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 与我行的关联关系 |
乐* | 自然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员工的配偶 |
章** | 自然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员工的母亲 |
三、定价政策
该笔关联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进行定价,交易条件不优于对同类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我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我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乐*存款类关联交易金额46万元,占我行2024年四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06%。
章**两笔存款类关联交易金额均为50万元,每笔均占我行2024年四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15%。
五、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我行第三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对我行与乐*、章**的上述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初审,通过上述关联交易额度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我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额度议案。
六、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我行董事均认为我行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银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关联交易对我行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我行正常存款业务,对我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崇仁九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