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九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决策监督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公司治理监管规定与公司法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金规(2024〕23号)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本行已完成公司章程修订核准备案、监事会撤销相关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事项审批情况
2025年10月31日,崇仁九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县府西路8号崇仁九银村镇银行二楼会议室以“线上+线下”的会议方式召开崇仁九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人,代表股份356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9%。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关于修订 <崇仁九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关于调整崇仁九银村镇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议案,同意崇仁九银村镇银行对公司章程修订和撤销监事会相关事宜。 崇仁九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30日,已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抚州监管分局关于崇仁九银村镇银行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抚金监复﹝2025﹞106号),正式批准本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二、核心变更内容
(一)公司章程修订
一是取消监事会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担监事会职责;二是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三是优化“党组织及党建工作”内容,细化本行党委会参与决策的程序及事项,围绕把方向、管全局、保落实开展工作,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四是修订股东会内容,进一步明确股东权利和义务;五是增加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形及优化董事权利与义务;六是增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内容;七是增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八是优化全文部分词条表述;九是调整顺序、改用阿拉伯数字等。
修订后的章程已报备各监管部门并生效。
(二)监事会撤销
自《公司章程》修订获核准之日起,本行不再设立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监管规则中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王斌先生、王革先生、周荟玲女士不再担任本行监事,并确认其与本行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其他事项须提请本行股东注意。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安排
本行已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成员,制定《崇仁九银村镇银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该委员会自2025年12月31日起正式履行监事会职责。主要负责财务监督职权、履职监督职权、公司治理监督职权、监督检查职权等原监事会其他法定职权,以确保公司治理监督职能无缝衔接。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