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释义:
我行向辖区内的农户所发放的用于民宿、农家乐经营活动以及相关从业者个人消费的人民币贷款。
申请条件:
(一)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年龄20周岁(含)至60周岁(含);
(二)借款人需为靖安县户口,或者在靖安从事民宿、农家乐经营2年以上的外来从业人员;
(三)所从事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四)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合理、用途合规;
(五)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六)借款申请人个人或所投资的经营实体在靖安九银村镇银行开立结算账户;
(七)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适用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从民宿、农家乐经营活动有关的本地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合作社和广大乡镇居民。